四旬期 第三週 星期五
讀經一:歐十四2-10
2 【上主這樣說:】以色列!歸向上主你的天主罷!因為你跌倒了,是因了你的罪孽。
3 準備你們的話,好在回來歸向上主時,對他說:「求你寬恕我們的一切罪過,使我們重獲幸福,叫我們好給你獻上我們嘴唇的佳果。
4 亞述不能拯救我們,我們也不再騎坐埃及的馬;我們也決不再對我們雙手的作品說:『你是我們的天主。』因為孤兒只有在你那裡纔得到憐恤。」
5 「我要治療他們的不忠,我要從心裡疼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已遠離了他們。
6 我對以色列將如甘露;她將開花如百合,扎根如白楊;
7 她的枝條必要茂盛,她的秀麗就如橄欖樹,她的芬芳就如黎巴嫩的馨香。
8 他們必將歸來,坐在我的庇蔭下;他們必將繁殖有如五穀,滋生有如葡萄;她的聲譽將如黎巴嫩的美酒。
9 厄弗辣因與偶像還有什麼關係?是我磨難了她,我也要福佑她;我如一棵翠綠的松樹,由於我,她纔結出了果實。」
10 誰明智,就會明瞭;誰聰敏,就會領會,因為上主的道路是正直的;義人在上面暢行,惡人反在上面跌倒。
釋義
北國以色列人民遠離了天主,這樣墮落的後果就是國家的滅亡(721BC)。天主派遣先知呼籲這個迷失的人民悔改回頭(2-4),同時宣告了救援的許諾(5-9)。第10節的經文內容發人深省,也是整部《歐瑟亞先知書》的結語。
第5節是今天讀經的核心:以色列靠自己沒有能力回頭,他們患了不治之症。但是,天主是充滿愛的醫生,不僅能夠、而且願意幫助;所有的幫助與救援唯獨從祂而來。這是針對北國以色列說出的許諾,而且就在他們面臨亡國之時。但是,他們卻沒有從中得到任何教訓,仍然只相信他們自己的工作與夢想,並對它們說:「你是我們的天主。」
福音前歡呼詞
最大的誡命
福音:谷十二28-34 線上播放
28 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30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31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32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33 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釋義
經師們計算法律和誡命,區分輕鬆的或嚴重的誡命;但隨著歷史發展而逐漸感到這一切太過複雜,因而詢問是否有一條超越並綜合一切的誡命。根據瑪二二35,向耶穌提出這問題的是法利塞人,目的是為了試探祂。相較之下,今天我們所讀的馬爾谷福音中的經師所提的問題,可能只是單純出於正直良心(參閱:34)。
面對「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這個問題,耶穌的回答是直接引用原始「猶太信經」(申六4),這是每一個猶太人從每天的祈禱中所熟知的信條。「愛天主」和「愛近人」也同樣是早就存在於舊約中,雖然並沒有被直接排列在一起(申六5;肋十九18)。耶穌藉著自己的生活行事,更清楚地顯示出這些誡命的嚴肅性和重要性;他以極度的單純性實踐了這個誡命,把自己的愛給予一切人,也包含所有遭受各種輕視的人。祂藉著這樣的行動超越了一切法律條文,也因此使天主最根本的律法恢復效力。這個經師理解並贊同耶穌所講述的這個「新誡命」,也因此獲得耶穌的喜愛與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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