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祂,
我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為賺得基督。
讀經一:斐三3-8
3 【弟兄們!】其實,真受割損的人是我們,因為我們是以天主的聖神實行敬禮,在耶穌基督內自豪,而不信賴外表的人,
4 雖然我對外表也有可信賴的。如果有人以為自己能將信賴放在外表上,那我更可以:
5 我生後第八天受了割損,出於以色列民族,屬於本雅明支派,是由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法律說,我是法利塞人;
6 就熱忱說,我曾迫害過教會;就法律的正義說,是無瑕可指的。
7 凡以前對我有利益的事,我如今為了基督,都看作是損失。
8 不但如此,而且我將一切都看作損失,因為我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為賺得基督。
釋義
保祿保祿在《斐理伯書》第一章就談論合一、和平、共融等主題,但並沒有透露談論這些主題的原因。在第三章讀者才清楚,斐理伯教會中的問題並非只有一些小小的口角,就如所有團體都可能發生的情況而已,而是有一些人刻意地嚴重傷害團體。這些人應該是堅持猶太傳統的基督徒,他們雖然相信耶穌基督,但對祂的死亡與復活並不加以重視,也就是沒有把自己當下與未來的全部生命,完全寄望於基督的恩寵。他們強調自我,宣告自己有足夠拿來誇耀的本錢,或者批評保祿不尊重梅瑟法律,不要求遵守安息日與割損的必要性。保祿非常瞭解這些衝突,他在其他信仰團體與自己的過去已經多次經歷類似的衝突。保祿以非常嚴厲的方式對抗他們,因為他自己非常認識猶太傳統信仰的價值,因而強調:「這一切什麼都不是」,而「只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也就是基督大於一切,擁有基督就完全滿足了。
福音:路十五1-10 線上播放
1 【那時候】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
2 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 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4 「你們中間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5 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6 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7 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8 或者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
9 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達瑪』又找到了。
10 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釋義
《路加福音》十四章中耶穌的話尖銳而嚴厲,路加在第十五章開始一個新的主題:天主尋找迷失的人,帶領罪人悔改,不僅僅是根本而普遍地,而更是經由耶穌,在此時此刻每一個當下邀請罪人與稅吏重新開始。對法利塞人而言,這是駭人聽聞的醜事,但「在天上」、「在天主的使者前」(7、10),一個罪人的悔改,一個迷失之人的得救,卻是極大的喜樂。因為天主願意讓祂的屋子「坐滿」(路十四23),就算只差了一個,屋子也是沒有坐滿,因此就算只是「一隻羊」、「一個達瑪」也必須找回來。第十五章的三個比喻 ── 迷失的羊、遺失的達瑪、浪子回頭 ── 不是只使人看出耶穌態度的正確性,而更是為了修正法利塞人的天主觀。天主遠超過人的想像,當祂寬恕罪人時,顯示出祂的偉大,就如祂從無創造萬所顯示的偉大一樣。天主不是因為罪或罪人而喜樂,而是由於人悔改、遠離罪惡而喜樂,而且是因為每一個具體的例子而喜樂。只有無限偉大的天主才能如此,只有罪人才能更擴大天主這樣的喜樂。但是:誰不是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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