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三
申命紀 4:1,5-9
瑪竇 5:17-19
「 小德蘭福傳之友 」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3.3.15)
耶穌基督+
梅瑟的法律是來自天主, 是好的法律,是天主的旨意,遵守的人會得到生命,天主給我們法律就是這個目的。如讀經一說的,有見識有智慧的人會看到這一點。
主耶穌立的天主教會的法律,可以說是新約的梅瑟法律,幫助我們信友走天國的道路。因為耶穌很看得起即便有各種瑕疵的宗徒們,曾經對宗徒,即教會的領導說過:誰聽從你們,就是聽從我。
可惜今天不聽從教會的教導好像成了時髦的事。在一個很輕易就放棄原則的時代,教會被世人看成是保守落伍的,反科學的,堅持耶穌的唯一性是狹獈不包容的,等等,而自己的新看法更聰明更前衛。今天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除梅瑟法律,法律的一點一撇絕不會過去,全部都要成就。誰若遵守了,也這樣教訓人,他在天國裡要稱為偉大的。
其實真理是絕不會落伍的,不會因時代地區而改變。教會對世人的得救負責,要宣讲真理,並且只能宣講真理。耶穌基督就是"昔在,今在,永遠常在"的真理。當然,主耶穌要我們接受的主要不是科學的真理,而是能讓我們從此岸到彼岸,從今生到來世的得救的信仰真理。
這使我們想起瑪利亞和若瑟,他們雖然是救主耶穌的母親和義父,但是並不把自己放在猶太人的法律之上。路加福音第二章說,他們很謙遜地遵守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就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天主,並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獻上祭物:一對斑鳩或兩只鶵鴿。
讓我們多學習聖母和聖若瑟的精神,謙遜地遵守慈母教會的法律。遵守教會法律的,就是服從耶穌基督,一定是偉大的,有見識有智慧的。
"上主,求祢指示給我生命之道,在祢面前才有圓滿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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