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二主日甲年
從痛苦到光榮
創十ニ1-4;
弟後一8-10;
瑪十七1-9
「 小德蘭福傳之友 」
指導神師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3.3.5)
耶穌基督+
痛苦是人生的普遍經驗,如何面對痛苦是人生的重要課題。有的宗教說要盡量躲避痛苦,因為痛苦沒有任何意義。但不論我們如何盡力躲避,痛苦總是如影隨形、揮之不去。基督宗教怎樣說呢?基督宗教教人躲避不必要的痛苦,但對躲避不了的痛苦,基督宗教教人看到它的意義,並且利用它成為人格成長成熟的機會。甚至更進一層,為了愛那為我們受苦的天主而擁抱痛苦,讓痛苦成為證明我們愛天主的機會。愛是需要受苦犧牲的(起碼在世上是如此),而受苦是為了愛。
在四旬期裡,教會安排了耶穌顯聖容的讀經讓我們反省。我們知道顯聖容的背景是,耶穌預言到耶路撒冷後將要受苦並遭殺害。祂的門徒無法明白的是,耶穌是默西亞、是好人,為什麽要受苦被殺,並質疑世間公理何在。在顯聖容的事件裡,主耶穌雖沒有給門徒們「默西亞為什麽要受苦被殺」的神學理由(這需要耶穌另外的啓示和以後教會的反省才能明悟),但祂給門徒們許諾:痛苦不是最後的結局,光榮才是最後的終結。痛苦是走向光榮的門檻,我們要聽從耶穌的這個許諾,不要害怕跟隨祂(福音)。世間可能沒有公理,但天主是有公理的,死人復活之後一定會有公理的。
今天的讀經一是關於天主子民之父亞巴郎的蒙召。從人的角度看天主的旨意,有時很難明白,好像天主故意讓我們吃苦。今天上主對亞巴郎說:「你要離開你的故鄉、你的親族和你父親的家,到我給你指定的地方去。我要使你的後裔成為一個大民族⋯⋯使你成為一個福源。」亞巴郎可以問天主很多問題:「為什麽要離開我家鄉的親人?(我已經七十五歲了!)為什麽不可以在我所在的地方降福我?祢指定的地方究竟是什麽樣的地方,為什麽不明確地告訴我?我有什麽『理由』相信祢的話?」但亞巴郎沒有問這些問題,沒有尋求合乎理智的答案,他只是相信了天主的話,「於是便依照上主的吩咐動身走了」。
亞巴郎的割捨並不算小(預示了耶穌的割捨、痛苦和死亡),但正是在割捨中,亞巴郎不單自己蒙福,也成為天下萬民的福源(預示了主耶穌的人性在徹底的犧牲中,獲得了完美的光榮,也換得了人類的得救)。這從痛苦到光榮,從死亡到復活,顯示了基督宗教的一個弔詭:越是為順從天主而割捨犧牲,越會獲得豐富的收穫。
在今天的讀經二,年老的保祿在獄中勉勵弟茂德要依賴天主的能力,和他一同為傳福音分擔勞苦。保祿說:「天主拯救了我們,並以聖召召喚了我們⋯⋯這是出自祂自己的計劃和恩寵。」我們可能會問:天主既然已經「毀滅了死亡的權勢」(讀經二),拯救了我們,為什今天還要召叫我們去分擔勞苦?而且這分擔勞苦的召叫怎麽會是的計劃和恩寵?這個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於1945年8月14日在東京簽署了無條件投降條約,戰事正式結束了。但簽降之後的一段時期,ㄧ些散處在太平洋群島的日本兵還沒有接到東京投降的消息還在頑抗盟軍。我們所處的今天有點像是那一段時期:耶穌基督已決定性地戰勝了撒旦和牠的勢力,撒旦再也無法捲土重來了,但到處零星的撒旦勢力還在負隅頑抗。基督邀請我們參與這最後收抬殘局的戰鬥,「分擔勞苦」是為了我們分享祂勝利的光榮。與基督並肩作戰確實是我們的光榮,不然我們如何表示自己是基督的好朋友?不與基督一起受苦,如何表達我們對天主的愛?不能「共苦」,如何「同甘」?復活的基督在《默示錄》對我們說:「所以你應當發憤熱心⋯⋯勝利的,我要賜他同我坐在我的寶座上,就如我得勝了,同我的父坐在祂的寶座上一樣。」(默三19-21,亦參伯前一6-7)
天主召叫我們分擔勞苦,是為了給我們光榮。這是一個愛的邏輯。痛苦在這愛中也真的有了非常不同的意義。難怪靈修上甚至有這種説法:天主越愛的人,越會容許他受苦(就如聖母一樣)。願我們都是天主所愛的人,也求天主賞賜力量,特別是藉著聖體聖事,使我們能在痛苦中證明我們對祂的愛和忠心,並獲得永遠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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