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254)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每天聽到很多人在受苦,包括我們的親友,包括基督徒。受苦中的我們會面對這兩難的問題:"如果天主可以,但又不消除痛苦,那怎麼說祂是仁義的?如果祂無法消除痛苦,那為什麼說祂是大能的?"
答:因為問題的答案不只這兩個,有第三個:"如果痛苦為人的進步是有益處的(想想為得金牌的辛苦鍛練),如果暫時的痛苦是我們表示愛和忠心的機會,之後一定有天堂永遠的償報的,天主就有理由容許痛苦存在。這時候痛苦就不是一件壞事,而是一件好事了。"
理論上來說,如果天主願意,祂絕對可以消滅整個受造物,這樣也就沒有痛苦這回事了。但如果天主願意受造物的存在,為更好更大的目的,容許一些暫時的痛苦是有必要的。
在肉體的痛苦,也就是人因受造的本性所固有的限度所帶來的痛苦 —"物質惡"而言,說"如果天主不消除所有痛苦,天主就不是大能",這說法表示:"如果天主不能造一個"能感覺而實際上無法感覺的"人,(即天主要做一個"圓的方"),祂就不是大能。"這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我們都知道,如果人有感覺的話(而天主造人有感覺是一件好事),即便天氣的變化都可能使人感覺好或者不好。
在罪(可能是別人的罪)所造成的痛苦— "道德惡"方面,說"如果天主不能創造有自由而實際上沒有自由的人,那天主就不是大能的,"這說法跟上面要天主造一個"圓的方"一樣不合理。因為人有真正自由的話(而天主給人有自由是一件好事),就一定會有妄用自由而造成道德惡(罪和痛苦)的可能。
天主是真理。真理(圓是圓形的)不能否定另一真理(方是方形的)。天主不能否定自己。
受造物是受造物,有受造物的限度,即可能有"物質惡"。但天主造我們最後要我們藉著道成人身,即既有人性又有神性的基督來幫助我們超越我們人的限度,只要我們願意把自己受造的人性和基督的人性結合(即按基督的教導生活,也藉由領受耶穌的聖體聖血),就得以升天獲得跟天主在一起的沒有痛苦的永生。
為有基督信仰的人,特別可以從耶穌的十字架痛苦找到"痛苦是一件好事"的這第三個答案,也因此在痛苦中找到安慰和希望。耶穌為愛我們而受的痛苦死亡是一件好事:他藉十字架的痛苦拯救了全人類於罪惡的喪亡之中,而且他自己(的人性)最後也獲得光榮復活的報償!
耶穌告訴我們:我們的痛苦,特別是為愛主愛人的動機而受的痛苦,也一定有這個"逾越"的意義。
對別人在靈魂上和肉身上的痛苦,我們要發揮愛心,盡量減輕他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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